公寓一天没住,竟被法院查封?
东莞政法、东莞广播电视台《平安东莞》栏目 2025-11-30 19:07

在广东打拼近20年的阿芳夫妇,用全部积蓄加上借款,在东莞长安镇全款购买了一套40平米的公寓。这本是全家安稳生活的希望,却因未及时办证,在收房一年后突然发现:房子因开发商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了。

“明明是我花钱买的房子,为什么会被查封?”阿芳的困惑与无奈,开启了她长达三年的维权征程。

新房未住 竟遭法院查封

2019年,阿芳夫妻购买了公寓,2020 年顺利交楼。由于当时购房已经掏空积蓄,夫妻俩已没有多余资金进行装修,所以一直没有乔迁新居,加上疫情、认知不足等原因,办理房产证的事儿搁置了下来。

正是这一延迟,埋下了巨大的隐患。直到2021年,当阿芳终于腾出精力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时,却从房管部门得到了一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:“你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。”

“我就觉得很奇怪,这个明明是我花钱买的房子,为什么会查封了?”阿芳的困惑与愤怒,源于一个她从未预料到的法律事实:由于房产证未办理,产权的法律主体仍是开发商。当开发商因其他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时,登记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,便成为了被执行的对象。

执行异议被驳回 一审诉讼再败北

面对无妄之灾,阿芳首先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申请,但被驳回。法院的理由主要有两点:一个是房屋性质,她购买的是“办公用途”的公寓,不属于用于居住的“商业住宅”;另一个是过错责任,她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证,导致产权未过户,法院查封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财产并无不当。

不甘心的阿芳在律师吕远霞建议下,提起了“执行异议之诉”,将开发商的债权人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确认其权利并排除执行。然而,一审法院尽管同情她的遭遇,但在判决中仍坚持了上述观点,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。

“一审败诉了,我们就觉得二审听说是很难翻案的,可能没什么机会了。”接连的打击,让阿芳深感无助。

律师精准发力 二审上演逆转

接手案件的吕远霞律师并没有放弃。她认为,尽管案件棘手,但查阅相关类似案例及法律法规,案件还有很大的争取空间。

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三点:一是房屋的居住属性,虽然土地性质是商业,房屋规划为公寓,但整个小区实际居住率高达90%,其功能就是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。

二是未办证并非主观过错,阿芳长期在深圳工作,加之开发商未尽到及时、明确的办证通知义务,疫情也客观造成了阻碍。

三是该房屋是唯一住房,律师团队紧急补充了关键新证据,包括小区实际居住情况的影像资料,以及官方出具的阿芳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证明。

二审法院最初决定进行“书面审理”,这意味着不开庭,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。吕远霞律师团队立即行动,将上述所有新证据和理由提交,成功申请改为公开开庭审理,为案件赢得了宝贵的面对面陈述机会。

转机出现在二审期间。阿芳意外收到了深圳中院关于同一开发商另一案件的《民事裁定书》,该裁定书中明确认定:阿芳购买的房子用于自行居住,且其家庭无其他房产。这份第三方法院的裁定,为本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。

最终,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,认为阿芳的情况符合排除执行的法律精神,依法改判不得执行涉案房产。阿芳夫妇历时三年的维权长跑,终于迎来了胜利的终点。

案后深思:

法律不保护“权利上的睡眠者

阿芳在案后表示:“经过这个经历,真的是要积极去维护自己的权利。法律还是很公平公正的。”

回顾这起曲折的案件,吕远霞律师感慨道:“这个案件从执行异议到二审,历经三年,它给我们购房者深刻的启示。”

首先,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是重中之重,购房后,尽快将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。

其次,权利受损必须积极、依法维权。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唯有积极拿起法律武器,才有望拨云见日。

  • 审   核:罗筠
  • 终   审:叶卫东
  • 关键词:产权,房产证,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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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筠 小编
2025-11-30 19:07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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